烧山草烧毁森林近千亩 失火人被判3年半
汉源县羊某某因在山上焚烧田边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,造成森林过火面积达987.6亩,直接经济损失达24万余元。日前,汉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,并作出一审判决:羊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
后山突发森林火灾
3月21日17时50分,汉源县森林公安局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报警电话几乎同时响起,当地村民称顺河彝族乡觉托村后山发生森林火灾,由于风大火猛,火势迅速向森林纵深蔓延,县林业局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、顺河彝族乡政府第一时间按照防火预案,组织人员对森林火灾进行扑救。
尽管扑救人员采取砍隔离带堵截等多种办法灭火,但到23日下午火势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。面对越烧越猛的火势,前线扑救指挥人员决定次日将请求上级从相邻乡镇抽调200至300名队员投入扑火战斗。当晚,天公作美,飘起了零星小雨,前线指挥部组织扑火队员抓住有利战机,一鼓作气,将大火彻底扑灭。经县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和县物价中心专家鉴定, 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987.6亩,直接经济损失达24余万元。
造成此次火灾的原因是什么?汉源县森林公安局对此次火灾进行调查后,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。
森林公安斗嫌犯
森林火灾现场遗留物证等被大火吞噬,侦破工作异常艰难。森林公安民警深入村民家中走访摸排,在大山中寻找蛛丝马迹,经过多方努力,觉托村羊某某作为犯罪嫌疑人进入了森林民警的视线。
“有人怀疑森林火灾是我造成的,我来跟你们说清楚!”就在侦查人员准备依法对羊某某执行刑事拘留时,羊某某对民警说道。侦查人员决定将其带回县上询问。
询问中,羊某某编出了一套自己不在场的故事。他自称,案发当日,他正在距离现场半个小时路程的一条水沟里维修自家的小型水电机,而且在得知后山起火后,还主动参与扑火行动。办案民警问及与谁一起扑火时,羊某某则称独自在一处僻静处,他曾看到其他扑火人员而没有人看到他。民警在对羊某某进行审问的同时,继续深入现场和群众中调查取证,获取了更多羊某某涉嫌犯罪的证据。在政策攻势下和确凿的证据面前,羊某某终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。
一审获刑三年半
3月21日下午,羊某某独自在位于觉托村小地名叫摸材谷的包产田打整田地,他家的田地离森林只有几十米远,并有一片长满荒草的果林和森林相连。他将田边的杂草点燃后,突起一阵大风,蹿起的火苗迅速蔓延,惹燃了杂草和树木等物造成森林火灾。面对越烧越旺的大火,羊某某扑打了一阵无果后,便逃离现场。
警方在对羊某某依法执行逮捕后,他又翻供拒不认罪,但公安机关认为侦查过程中所获取的证据充分确实、合法有效、事实清楚、形成证据链,认定羊某某涉嫌失火罪,并依法将此案移送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汉源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羊某某在包产地里燃烧杂草,应当预见自己在靠近森林的地方实施燃烧行为会引起火灾,危害公共安全,因疏忽大意而未预见,致使火灾发生,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失火罪。根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一审判处被告人羊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
后山突发森林火灾
3月21日17时50分,汉源县森林公安局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报警电话几乎同时响起,当地村民称顺河彝族乡觉托村后山发生森林火灾,由于风大火猛,火势迅速向森林纵深蔓延,县林业局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、顺河彝族乡政府第一时间按照防火预案,组织人员对森林火灾进行扑救。
尽管扑救人员采取砍隔离带堵截等多种办法灭火,但到23日下午火势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。面对越烧越猛的火势,前线扑救指挥人员决定次日将请求上级从相邻乡镇抽调200至300名队员投入扑火战斗。当晚,天公作美,飘起了零星小雨,前线指挥部组织扑火队员抓住有利战机,一鼓作气,将大火彻底扑灭。经县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和县物价中心专家鉴定, 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987.6亩,直接经济损失达24余万元。
造成此次火灾的原因是什么?汉源县森林公安局对此次火灾进行调查后,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。
森林公安斗嫌犯
森林火灾现场遗留物证等被大火吞噬,侦破工作异常艰难。森林公安民警深入村民家中走访摸排,在大山中寻找蛛丝马迹,经过多方努力,觉托村羊某某作为犯罪嫌疑人进入了森林民警的视线。
“有人怀疑森林火灾是我造成的,我来跟你们说清楚!”就在侦查人员准备依法对羊某某执行刑事拘留时,羊某某对民警说道。侦查人员决定将其带回县上询问。
询问中,羊某某编出了一套自己不在场的故事。他自称,案发当日,他正在距离现场半个小时路程的一条水沟里维修自家的小型水电机,而且在得知后山起火后,还主动参与扑火行动。办案民警问及与谁一起扑火时,羊某某则称独自在一处僻静处,他曾看到其他扑火人员而没有人看到他。民警在对羊某某进行审问的同时,继续深入现场和群众中调查取证,获取了更多羊某某涉嫌犯罪的证据。在政策攻势下和确凿的证据面前,羊某某终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。
一审获刑三年半
3月21日下午,羊某某独自在位于觉托村小地名叫摸材谷的包产田打整田地,他家的田地离森林只有几十米远,并有一片长满荒草的果林和森林相连。他将田边的杂草点燃后,突起一阵大风,蹿起的火苗迅速蔓延,惹燃了杂草和树木等物造成森林火灾。面对越烧越旺的大火,羊某某扑打了一阵无果后,便逃离现场。
警方在对羊某某依法执行逮捕后,他又翻供拒不认罪,但公安机关认为侦查过程中所获取的证据充分确实、合法有效、事实清楚、形成证据链,认定羊某某涉嫌失火罪,并依法将此案移送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汉源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羊某某在包产地里燃烧杂草,应当预见自己在靠近森林的地方实施燃烧行为会引起火灾,危害公共安全,因疏忽大意而未预见,致使火灾发生,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失火罪。根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一审判处被告人羊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